本报讯 (雒建民)甘肃省质监局近日公布的今年一季度防水材料和彩钢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防水材料产品抽样检验实物质量合格率86.7%,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近7个百分点;彩钢产品抽查检验合格率均为83.3%,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了32个百分点。
防水材料这次共检查了兰州市15家企业经销的15批次的弹性体沥青防水卷材(SBS)、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胶粉改性沥青聚酯毡与玻纤网格布增强防水卷材、聚乙烯丙纶高分子防水材料、石油沥青纸胎油毡等,结果13家企业的13批次产品合格,有两批次聚乙烯丙纶高分子防水材料不合格,其中1批次断裂拉伸强度(常温)、扯断伸长率(常温)两项指标不符合GB 18173.1-2006《高分子防水材料 第1部分:片材》标准的相关要求;有1批次扯断伸长率(常温)、不透水性两项指标不符合GB 18173.1-2006《高分子防水材料 第1部分:片材》标准的相关要求。
新型建筑材料彩钢本次抽查了30家企业的30批产品,经对外观质量、尺寸偏差、面材厚度、芯材体积密度、面密度、剥离性能6项指标进行检验,25家企业的25批次产品合格,5批次不合格的主要质量问题仍然是面板厚度、面密度芯材体积密度剥离性能等质量指标不合格。标准要求厚度为≥0.5mm,不合格产品最低值仅为0.3mm,标准要求体积芯材密度为18kg/m3以上,不合格产品实际检测最低值仅为6kg/m3;标准要求“粘接面要均匀、剥离面的粘结面积应>85%”,不合格产品检测值只为71%。这几项指标不合格,在使用中降低了产品的保温、隔热、阻燃、防水、屏蔽、强度和稳定性能等性能,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