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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人造板总体质量上升 产品合格率高

时间:2010-09-02 08:56来源:地方质检系统 作者:
  

    河南公布今年第二季度人造板质量监督检查结果

    总体质量上升 产品合格率高

    本报讯 (郁书钧 记者孙中杰)为了加强对人造板生产企业的监管,今年二季度,河南省质监局对全省人造板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发现,河南人造板的总体质量水平较以往有很大的提高。

    本次检查,河南省质监局共抽取了郑州、开封、驻马店、焦作、三门峡、周口、商丘、洛阳、漯河、许昌、新乡等16个地市、68家获得人造板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4大类别69批次样品,合格65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4.2%。其中抽取刨花板8批次,合格8批次,抽样合格率100%;中密度纤维板24批次,合格21批次,抽样合格率87.5%;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17批次,合格17批次,抽样合格率100%;胶合板20批次,合格19批次,抽样合格率95.0%。

    检查结果发现,河南人造板的总体质量水平较以往有很大的提高,多家企业的产品质量技术指标远远超过国家标准的要求。这些企业的共同特点是:具有较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较先进的生产设备,较完整的检测手段,企业领导及工作人员有较强的质量意识。

    但在本次检查中,仍然发现有部分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人造板。其主要质量问题有两种,一是部分企业的甲醛释放量超标。本次检查有2批次产品甲醛释放量超标。

    专业人士称,如果消费者在家庭装修中使用过多甲醛释放量超标的板材,则室内空气中的游离甲醛容易超标,将会严重影响室内居民的人身健康安全。二是部分中密度纤维板内结合强度、静曲强度、弹性模量不合格。据了解,这些技术指标不合格,产品机械强度降低,在使用过程中影响家具的使用寿命和装修的总体质量。

    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河南省质监局已责成相关地市质监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认真整改,限期复查。同时,按照生产许可条件要求,从源头上加强对企业日常监管,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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