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法》实施近十年来取得积极成效
2023-07-17 中国质量万里行 点击:次
今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也是《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十周年。
从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到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
10年前,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正式通过了《特种设备安全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自此,我国特种设备领域的首部法律正式诞生。10年来,这部为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而制定的法律,为特种设备安全保驾护航,发挥了重要作用。
过去的10年,我国特种设备发展迅速,我国已经成为特种设备的生产大国、使用大国。
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22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显示,截至2022年年底,全国特种设备总量达1955.25万台,另有气瓶2.35亿只、压力管道85.9万公里(在册)。
特种设备产业体系逐步完备,形成覆盖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等全链条的特种设备产业链;特种设备制造能力提升,起重机械、电梯、电站锅炉等产品已跻身世界先进行列,大型起重机械和超超临界燃煤电站锅炉实现国际领先;特种设备出口实现量质提升,国内电梯产量约占全球产量70%左右,起重机械出口额保持每年40亿美元左右,叉车出口额每年20亿美元以上,大型游乐设施实现从进口国转变为出口国。
前不久,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正式公布了关于检查特种设备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这也是对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实施十年的一次全面“体检”。
报告显示,《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国务院及地方各级政府深入贯彻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法,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严格依法监督管理,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健全,特种设备产业快速发展,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改善,法律实施取得了积极成效。特种设备保有量快速增长,特种设备产业体系逐步完备,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持续改善,服务民生作用日益凸显。
报告还详细介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实施十周年取得的6大具体成效和存在的6个方面的问题,其中成效主要体现在大力开展法律宣传,提高依法管理意识和能力;强化配套制度建设,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加强产业政策引领,促进特种设备产业快速发展;健全监管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法律责任;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特种设备依法管理水平;持续提升节能减排水平,推动特种设备绿色低碳转型。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产业发展存在短板弱项;企业主体责任尚未全面落实;监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监管体制仍需理顺;住宅电梯安全隐患不容忽视;法律制度体系尚不完善。
据了解,当前,我国特种设备领域已经形成由1部法律、1部行政法规、114部地方性法规、8个部门规章、143个地方政府规章以及50个安全技术规范、2520个标准构成的特种设备法律制度体系。
报告显示,《特种设备安全法》施行后的近十年间未发生重特大特种设备事故,安全形势持续改善。与2013年相比,2022年特种设备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分别下降了52.4%、65.1%、84.8%。
目前,特种设备安全法律制度体系中的一些规定难以适应安全监管和产业发展的需要。部分法律制度亟须补充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法与其他法律法规间的衔接协调还需加强,鼓励科技创新缺少配套激励制度,缺陷特种设备召回制度需要细化完善。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史耀斌委员认为:“要尽快思考规划如何进一步完善修订《特种设备安全法》。有一些是关于法律条文的问题,有一些是现有法律没有规定完备的问题,包括实施范围、特种设备的界定等,还有一些是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兴战略产业,比如新能源、生物技术等问题,这些都迫切需要对法律作出一些与时俱进的修改和完善。”
报告建议加强与相关法律之间的衔接协调,推动修订《特种设备安全法》,梳理特种设备安全法与安全生产法等协调问题,增强法律体系的统一性、权威性和协调性;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加快修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研究提出锅炉等高耗能特种设备统筹安全和节能环保的规定,细化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在节能、环保和“双碳”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增加节能环保工作的具体要求,推动安全绿色发展;支持指导地方对电梯、燃气瓶等单项特种设备开展“小切口”立法;加快相关标准修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修订更新特种设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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