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严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
2023-04-21 河北市场监管局 点击:次
日前,河北省市场监管局作出安排部署,自即日起至2023年11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一、生产领域检查重点
1.对电动自行车生产者主要检查:是否取得相应生产资质;是否符合强制性认证要求;是否存在超认证范围生产电动自行车的行为;采购的零部件是否履行了质量把控义务;产品包装标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产品的说明书、合格证以及证书明示内容是否与实物相符;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认证标志或者其他质量证明文件的行为;是否存在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行为。
2.对零部件生产者主要检查:是否有照经营;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零部件是否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待销产品是否附有质量合格证明。自2023年7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生产者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产品是否符合GB42296-2022《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生产者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产品是否符合GB811-202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强制性标准要求。
二、流通领域检查重点
1.对电动自行车销售者主要检查:相关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履行进货检查验收义务;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含进口产品)是否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是否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所售电动自行车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信息;产品的说明书、合格证以及证书明示内容是否与实物相符;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认证标志或者其他质量证明文件的行为;是否存在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行为;是否存在拼装、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
2.对电动自行车零部件销售者主要检查:是否有照经营;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制度及台账;销售的电动自行车零部件是否符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要求;产品是否附有质量合格证明。
3.对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乘员头盔销售者主要检查:自2023年7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充电器销售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产品是否符合GB42296-2022《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销售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产品是否符合GB811-202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强制性标准要求。登记注册地为本辖区的电动自行车销售者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销售的,是否在披露的商品信息中包含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相关信息;蓄电池、充电器、乘员头盔及其它零部件销售者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销售的,是否在披露的商品信息中包含产品执行标准、质量合格证明等相关信息。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对发现的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处置到位。对存在严重质量违法行为的市场主体,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依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在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的同时,注重专项检查与产品抽检相结合,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衔接相结合,严格监管与开展质量技术帮扶相结合,严厉惩处与普法教育相结合,持续规范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保障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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