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推进食品安全“十二大”攻坚行动 成果丰硕
2022-10-19 中国质量万里行 点击:次
2019年以来,湖南省围绕群众最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深入推进“十二大”攻坚行动,以点带面治理“餐桌污染”,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实施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专项行动
立足省情,加快对产业发展和监管急需的食品安全标准的制修订,3年来,制修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预制菜生产卫生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预制长沙臭豆腐生产卫生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猪血丸子》等多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颁布《湖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办法》《湖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规程》等规范性文件,实行网上一站式备案,提高办理效率,三年办结备案5000多个,走在全国前列。
持续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成立湖南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形成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牵头,省市县三级疾控中心为主体,涵盖32家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和2700余家报告医院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体系。2019-2021年共监测样品近5万份,报告食源性疾病病例27万余例、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1800余起。组织制定《湖南省进口冷链食品涉疫事件应急处置指南》等文件,持续加强对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风险监测指导,未出现涉疫进口冷链食品失控情况。全国首创发布野生毒蘑菇中毒风险地图和分类防治措施,确定“5·17”为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宣传日,发挥计生协会宣传到人、签约到户、服务到家的组织网络优势,打通毒蘑菇防控宣传工作的“最后一公里”。2021年群众误食中毒人数较2018年下降37.5%。编辑年度《湖南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析与预警》绿皮书,结合监测结果发布30多期《湖南省食品风险监测快讯》,为政府及相关部门监管、决策提供依据,公众认知度和防范意识明显提升。
二、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护源”行动
把农药减量增效作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落实绿色发展新理念的重点来抓,农业种植业农药使用量连续三年实现负增长。加强兽药经营和使用指导宣传,12个规模养殖场被认定为兽药减量达标养殖场,水产养殖用药、抗生素类兽药使用量均明显减少。加强水、气、土壤环境综合治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组织7轮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排查疑似污染源3370多个,将428个污染源纳入整治清单。完成全省耕地土壤与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加密调查,实施15个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处置历史遗留废渣约302万方,完成首批农用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与分析试点任务。2021年超额完成国家下发的轻中度污染耕地治理任务,重度污染耕地全部退出水稻生产,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由33.5%提高到40%以上,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量相比2013年减少12.4%。
三、实施食品生产和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提升行动
全面实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综合运用“双随机”抽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等监督检查方式,切实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监管责任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整治粮食加工品、食用植物油、紧压茶、白酒、调味面制品、酱腌菜食盐等食品,组织开展豆制品、速冻食品、蔬菜制品、酒类、食用植物油等五个类别的重点特色食品生产环节风险隐患摸底排查工作,企业安全自查风险报告率达100%。
扎实推进全省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攻坚行动,印发《湖南省“十四五”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坚持管服并重,强化风险防控,帮扶企业排查化解风险、规范企业运行体系、提升企业管理水平。3年来,对4家生产企业累计实施体系检查16家次,推动建立婴配乳粉生产过程可视化监管,支持企业提质改造、扩能增效和配方注册,积极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瞄准行业领军企业,推进以强链延链补链为内容的产业链招商,鼓励和支持有竞争力的企业境外建厂和收购建设奶源基地,助推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湖南婴配乳粉生产企业已全部建立并有效运行GMP、HACCP等质量管理体系,全部建立电子追溯系统,自查报告率达100%,自查问题整改落实率达100%,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持续保持100%,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婴配乳粉产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四、实施校园食品安全“护苗”行动
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联合制定《湖南省校园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全力遏制学校发生群体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2019年以来,每年春秋季组织开展省级学校食品安全联合督查,共检查学校419所,发现问题全部交办属地督促整改到位。全面推行“明厨亮灶”及“互联网+明厨亮灶”,出台并施行全国首个《学校食堂建设与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全省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98.7%。2022年,组织对全省30余家校外供餐单位进行食品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并通报约谈。制定《湖南省中小学食堂监管要则》,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负责人和教师轮流陪餐,全面实施《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开展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试点工作,制定带量营养食谱,合理确定伙食费标准,明确伙食成本开支范围和比例,建立托管企业和大宗食材统一招标和集中采购制度,为实现营养供餐提供制度保障。
五、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质量治理行动
结合农村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打击行动、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行动、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提升行动等,持续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以农村集市、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小便利店、农村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等为重点场所重点对象,乳制品、肉及肉制品、方便食品、休闲食品、保健食品、粮油等为重点品类,食品假冒、侵权、“三无”“劣质”、超保质期等为重点违法违规情形,重点开展整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省累计检查食品生产主体2.32万户次、检查食品销售主体41.79万户次、检查餐饮服务主体20.78万户次、检查各类市场2.35万户次、检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2440户次,组织监督抽检13.43万批次,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主体712户,受理和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1.08万件,查办案件超6546起,移送公安机关60余起,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7.49万人次,建立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2.06万人次,开展规范化建设的农村食品经营店1300多个。
六、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坚持标准引领,发布《移动式聚餐餐饮服务管理规范》等地方标准。强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重点主体监督检查,严查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截至2022年6月,线上累积培训超过60万人次。截至2021年,全省正常经营的获证餐饮服务提供者培训考核覆盖率超过89%。
聚焦关键环节管理,通过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宣传册、组织人员培训等方式,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突出经营场所卫生、原料进货查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规范食品安全管理,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全省各类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含小餐饮)自查覆盖率达100%。
七、实施保健食品“护老”行动
持续推进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部署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工作,维护老百姓特别是老年人群体食品安全消费权益,截止到2021年底,共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3万家次,查处案件4000多件,涉案金额1.36亿元,移送公安机关违法案件141件,2个案件被选为全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典型案例。对全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三年全覆盖”体系检查,有效防范了产品源头风险,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在全省部署开展严厉打击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及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销售等违法行为行动,以开展特殊食品专区专柜销售示范创建为抓手,建立特殊食品销售示范标准,鼓励各地先行先试,通过示范引领,规范全省特殊食品销售行为。持续开展保健食品“五进”科普宣传,在乡村、学校、社区、养老机构、商城、公交车、电梯以及电视、广播、政府网站、官方微信平台和自媒体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提高公众特别是中老年人群的认知水平,树立理性消费观念。
八、实施“优质粮油工程”行动
大力探索和发展“品牌引领、订单引导”的“湖南模式”,积极发挥粮食流通连接消费和生产的优势,精准引导粮食产需上下游有效对接,引导农民种好粮、企业收好粮、加工企业出好粮、消费者吃好粮,促进产业迈入“产购储加销”“五优联动”高质量发展阶段。印发《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的若干措施》,建立闭合式监管工作机制,坚持“先检后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确保让老百姓吃上“放心粮”。
大力实施“品牌强粮”,积极构建以省级公用品牌为龙头,市县区域公用品牌为骨干,知名企业产品品牌为基础的湖南优质粮油品牌体系。重点打造“洞庭香米”“湖南菜籽油”“湖湘杂粮”“湖南米粉”四个公用品牌,不断提升湖南粮油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重塑“鱼米之乡”良好形象。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84款产品获评“湖南好粮油”称号,26款产品获评“中国好粮油” 称号,“中国好粮油”产品获评数量位列全国第4位。
九、实施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
强化进口食品安全溯源管理,3年完成进出口食品企业备案685家。严厉打击食品走私犯罪,查办涉刑走私案件26起、行政违规案件2起,总案值11亿余元。出台《长沙海关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产品出口十八项措施》,支持“湖湘优品”品牌建设,2019年至2021年共出口水果7.9亿元,8.28万吨。
探索开发进出口食品安全领域送收样环节在途智能化监管信息系统,梳理业务链条中的监管盲点,按照“进系统、留痕迹、可追溯”的要求进行信息化改造,完成食品安全领域送收样环节智能化监管信息化建设项目,实现食品安全领域送收样全过程管理跟踪。
十、实施网络食品安全“网剑”行动
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通过备案管理、责任约谈、监督抽检、稽查办案等手段,督促平台落实入网审查、安全检查、信息公示、数据保存、食品配送等食品安全责任。全省累计检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1726家次,检查入网食品经营者19.02万余家次,约谈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285家次,取缔无证经营241家,立案查处713件,罚没金额492.51万元。
会同网络订餐平台积极推动入网餐饮单位实施“明厨亮灶”,在长沙等地试点建设智慧食安街区。发布《餐饮产品无接触配送服务规范》,大力倡导“无接触配送”,各地积极推广“食安封签”,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发放“安心卡”和“食安封签”超2000万张。
十一、实施“三小”食品整治行动
全面推行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实施告知承诺改革,出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小餐饮经营许可和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办法、加强小餐饮和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制度,推动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茶油小作坊、居民小区餐饮单位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三小”食品安全监管。
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宣传,通过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宣传册、组织人员培训等方式,督促包括小餐饮经营者在内的餐饮服务经营者突出经营场所卫生、原料进货查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规范食品安全管理,联合美团、饿了么平台,开展免费公益培训考核,线上累积培训包括小餐饮经营者在内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超过60万人次。全省地级市建成餐厨垃圾处理厂12座,厨余垃圾处理厂1座,总处理能力4715吨/日,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和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十二、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
全省创成和在创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69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县66个。出台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和评价细则,支持指导长沙、张家界、常德、永州等地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持续推进农安县创建,加强动态管理与定期复核评价,开展“回头看”和“亮牌”行动,稳定发挥国家农安县示范引领作用。在常德市和宁乡市、南县、永州市零陵区、永顺县持续推进国家农安县创建,加强农安县动态管理与定期复核评价,开展“回头看”和“亮牌”行动,稳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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