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世勇
2021年衡水市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359次,部门联合检查市场主体2314户,全市“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部门参与率、检查覆盖率、检查结果共享率全面提升。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是联合抽查。近年来,衡水市不断完善“1233”抽查工作机制,“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取得明显成效。
明确“1+N”部门联合。出台了《衡水市完善“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的意见》,明确规定,按照检查的行业领域,由该行业领域的一个主要监管部门牵头,制定年度计划和抽查事项。涉及的相关部门参与开展,“能联尽联、应联必联”,增强部门抽查协同性。
建立“两个制度”。一是建立事前协调会议制度。双随机办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组织牵头部门、参与部门召开协调会议。各部门根据职能明确各自抽查事项,确定联合检查的时间和任务分工,明确抽查检查程序,制定联合抽查方案。二是建立事中培训制度。根据被检查主体的行业特点,组织各部门的执法人员召开培训会,分析被检查主体的状况,全面掌握被检查主体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明确检查的重点、任务分工和工作纪律,有针对性实施定向抽查,提升各部门问题发现能力,消除风险隐患。
推进“三个结合”。结合专项整治开展抽查。将专项整治内容融入双随机抽查事项,有针对性开展检查,提升专项整治的效果。结合辖区内主导特色产业开展双随机抽查,促进产业优化、质量效益提升,推动区域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开展双随机抽查,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的主体、实施差异化抽查,提升监管效能。
完善“三个机制”。一是完善后续处置机制。将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置情况,及时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实现监管闭环。二是完善问题线索转办移送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依法定程序及时移交有处置权的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三是完善联合惩戒机制。对检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强化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自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