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日前,河北省市场监管局作出安排部署,持续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随机抽查。
抽查时间:
2022年3月至9月
内容安排:
1.抽查商品:各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当地实际,在化肥、农药、米、面粉、洗衣粉、合成洗涤剂、调味料、熟肉制品、饮料、冲饮类食品、食用油、杂粮、洗发液、化妆品、小食品、方便面、饮用酒、罐头食品等18类定量包装商品中选取抽查8类以上商品,每类商品不少于5个批次。
2.抽查对象: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包装现场或者成品仓库内的定量包装商品。
3.抽查比例:抽查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数不得少于“定量包装商品双随机检查信息系统”本区域检查对象数据库中企业数的20%(结合当地实际确定)。
4.抽查指标: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标注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检验两个指标。
5.抽查依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JJF1070-2005)。
各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区域内的监督检查工作,确定具备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能力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为承检机构,使用“定量包装商品双随机检查信息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对抽查不合格生产企业坚决依法查处,加强对不合格生产企业的帮扶,促进生产企业增强主体责任和规范使用计量器具,提高企业计量检测水平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