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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市场监管局:组织汽车营销行业集中学习汽车“三包”新规定

2022-03-10        李颖     点击:

将电动汽车专用部件纳入退换车条款、明确禁止“强制保养”的行为、故意拖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规定的“三包”责任将进行处罚……

2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全疆汽车生产经销行业经营者,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集中学习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相关规定,促进新疆汽车行业健康发展。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相关部门的授课内容,“三包”新规定对经营者提出更加严格的“三包”责任要求,例如规定家用汽车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出现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等情形的,销售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选择予以免费换车或者退车;明确销售者为消费者退换车时,应当赔偿消费者的车辆登记费、加装装饰费、相关服务费等损失;要求生产者在“三包”凭证上明示家用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动力蓄电池容量衰减限值;消费者遗失“三包”凭证的,销售者应当为消费者及时免费补办等。

“新规定实施后,保得更全了、赔得更多了、处罚更重了。”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市场稽查专员陈轩波说,新规定扩大了家用汽车“三包”调整范围,也进一步完善了相关监管制度,比如要求生产者不得故意拖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销售者、修理者提出的协助、追偿等事项;同时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对故意拖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三包”责任的经营者,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实施处罚等。

“公司自2010年首款车上市后,就一直实行3年10万公里的‘三包’承诺;去年4月开始实行10日无忧退换车的承诺。”汽车生产企业代表广汽乘用车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品质保证科科长李明华说,公司建立包括“三包”规程、召回管理规程、生产过程控制与确认管理程序等50多个主程序的质量管理体系,他们将继续严格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给消费者提供用得放心、用得安心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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