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7日,新疆昌吉州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呼图壁县某医院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医院卫生耗材库房有一批一次性医用口罩74包(共7400只),每包附有产品合格证,医院提供了供应商和生产商的资质证明,但无法提供该批口罩的购进票据、入库记录、出库记录、领用记录等进货查验记录。经查,该医院使用的此批一次性医用口罩在自治区医疗器械监督抽验中,细菌过滤效率(BFE)项目不符合YY/T0969-2013《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规定,该医院2021年11月17日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检测报告》后向河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结论为被检样品的细菌过滤效率(BFE)项目不符合YY/T0969-2013《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要求。
该医院购进医疗器械时未按要求查验并如实记录购进产品的生产批号等内容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昌吉州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医院立即停止使用上述医用口罩,没收上述医用口罩7400只并罚款1641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