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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永州市自动售药机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管理规定(试行)》实施宣贯会

2022-03-07            点击:

文/黄星星 沈涛 王骊

为更好地宣传贯彻《永州市自动售药机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规范自动售药机备案和监管工作,3月1日,湖南省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规定》实施宣贯会,局长周云玲出席并讲话,二级调研员俞建林主持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规定》原文,并就关键性的条款、高风险点进行了重点讲解,进一步明确自动售药机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具体品种范围。各县市区局监管人员和企业代表对处方药销售远程审方、晚间售药药学服务、温湿度监测管理、计算机系统信息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市局相关科室人员进行一一答疑,会议现场气氛热烈,统一了思想认识,为推进《规定》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周云玲要求,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充分认识《规定》出台的重大意义,把《规定》实施好作为落实“三高四新”战略使命任务、打造永州先进制造业高地、服务市场主体、探索“智慧监管”的有效举措。市县两级药械监管人员要全面组织学习,掌握好《规定》要求,广泛开展宣传,引导促进全市药械零售产业升级发展。要明确职责,稳妥推进。压实市局指导责任、县市区局属地监管责任和设置企业主体责任。要采取包容审慎的态度先行试点,成熟再推广。要依法依规,严格监管。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药品、医疗器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监管巡查,严把质量安全关。要强化沟通,注重成效。建立良好的市县两级监管部门、企业与监管部门的沟通机制和风险快速反馈联动机制。市局要突出服务指导职能,积极答疑解惑,鼓励企业公平竞争。要严肃纪律,廉洁服务。严格执行各项廉政纪律,清清白白,公平公正,树立清廉市场监管良好形象。

市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县市区局分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领导和股室负责人、部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负责人和药品零售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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