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黄星星
近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6个方面提出27条“硬核”举措,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进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和优质企业梯度培育行动。这是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具体举措。
《实施意见》立足2022,着眼“十四五”,明确提出加快“证照分离”改革、“一照通”改革和注销便利化等改革,进一步打造企业开办便利化升级版;开展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加大重点市场主体培育力度;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强化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不断提升企业质量品牌水平;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开展知识产权强链护链专项行动,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守牢“三品一特”质量安全底线,营造公平竞争良好环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行动,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开展“万人联万企”活动,加强消费维权和放心消费创建,发挥非公党建关键性作用,不断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据了解,2022年1月,湖南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并将市场主体倍增工程作为省政府今年“三个支撑八项重点”的首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