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和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着力开展开展 2022 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采取会同镇(办事处、管委会)食药办着力规范学校食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大宗食品及原料等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制止食品浪费行为落实、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落实等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和集中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全覆盖现场检查。重点督查2021 年秋季学校食堂专项检查通报的学校和普通高中(含中职学校),是否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 45 号)、《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 337 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操作指南〉的通知》(市监食经〔2019〕65 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文件精神,为打造学校食品安全营造良好氛围。
据了解,一是执法人员主要对学校是否健全食品安全制度,是否建立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是否落实岗位责任要求,尤其要检查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履职情况。校内食品经营者是否存在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食堂是否自主经营;学校是否落实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风险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到位;学校食堂是否加强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做到数量清、去向明;是否针对不同年龄段在校学生营养健康需求,因地制宜引导学生科学营养用餐;现场询问从业人员是否熟悉岗位安全责任,并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抽查考核。二是对学校是否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是否对考核不合格的调离岗位处理;是否开展从业人员健康筛查、是否全面清洁后厨卫生、是否全面检查设施设备状况、是否清洁消毒餐用具、是否制售高风险食品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禁止制售的食品、是否采购含铝食品添加剂和不符合新冠疫情防控要求的进口冷链食品等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对校园周边餐饮店、小作坊、冷链食品经营店等查看是否建立规范的进货查验记录;米、面、油、蛋、奶、肉等大宗食品是否具备产品合格证以及同批次检验(检测)报告,猪肉是否有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和非洲猪瘟检测证明,大米是否有查验镉、黄曲霉毒素等指标检测报告等;食品检测报告内容是否多批次雷同。四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规定,查看学校是否全面落实制止食品浪费措施,是否主动对师生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是否在食堂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是否及时发现并纠正浪费行为。五是严查是否按照《四川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以及省应急指挥部相关要求开展学校食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是否真抓实干落实到位。
截至目前,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动执法人员189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8台次,检查各类学校15所,现场解答各类疑难问题23起,现场要求整改4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