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水平保护奥运会知识产权,是我国在申办冬奥会时对国际社会做出的庄严承诺。江苏省无锡市市场监管系统立足网络交易监管职能,探索推进“互联网+”冬奥会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执法,在查处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同时,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强化知法守法意识,为北京冬奥会顺利举办营造了良好氛围。
2021年8月,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滨湖区玖隆坡火锅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火锅店于2020年在新浪微博注册了企业微博,并于2021年7月25日、7月26日,先后在新浪微博发布了含有“#一起看奥运##不可辜负的美食##东京奥运会#”、“#一起看奥运##如果我是运动员##好好吃饭##吃货在这里#”等话题及含有宣传其菜品的商业广告图文内容的微博。上述两条微博使用的“奥运”“东京奥运会”等内容属于奥林匹克、奥林匹亚、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其简称等奥林匹克专有标志,该火锅店为提高商业影响及宣传自身餐饮品牌,未经许可,擅自在商业宣传中使用奥林匹克专有标志,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改正,并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