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郴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加强疫情防控环节,迅速布控,积极作为,始终把百姓生命健康视为己任,坚持“人物同防”,并第一时间向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发布疫情防控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国外疫情风险居高不下,外防输入压力长期存在。国内本土疫情呈散发多发态势,特别是近期,南京碌口机场感染者的活动轨迹涉及我省张家界、常德、长沙等地,我市疫情防控形势骤然升级,为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进入应急状态。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时刻警醒,始终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要始终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迅速反应,科学应对,抓早抓小,防患未然。要做好应急值班值守,落实“四早”要求和各项防控措施,确保一旦发生突发疫情做到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市市场监管局。
二、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开展排查检查。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按照属地原则和地方党委政府及联防联控机制的安排,强化落实疫情防控监管责任,对农贸(集贸)市场、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药店等重点场所开展全覆盖排查检查,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要求,严格落实测体温、戴口罩、查验行程码和健康码、限制人流、环境通风、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推动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和从业人员、市场监管系统一线工作人员开展健康监测和每周全员核酸检测。
三、坚持“人物同防”,全面升级冷链食品防控举措。针对外地出现的新冠肺炎本土病例,充分发挥“湘冷链”追溯平台作用,全面梳理高风险地区流入我市的进口冷链食品情况,做到全面排查、跟踪监测、及时消杀、核查处置。督促冷链食品经营主体主动报告购进的进口冷链食品信息,牵头组织做好每周一次的冷链食品、环境、人员核酸检测,做到早发现、早控制。落实好“三专、三证、四不”等防控要求,坚持涉疫食品排查管控和疫情监测预警,加强违法行为查处,加大进口冷链食品“四个不得”等违法行为查处打击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四、突出监测预警,全面加强药店疫情监测和疫苗监管。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做好“四类药品”销售情况全覆盖监测,各县市区局对监督检查中发现未如实上报“四类药品”销售信息的药店一律列入重点检查企业名单,加大监督检查和飞行检查力度,对情节严重的可依法采取停业整改等措施。突出抓好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质量监管,各县市区局要加大对疾控和新冠疫苗接种点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严查新冠疫苗购进渠道、分发流向、冷链管理、信息追溯、报废销毁和安全防护等重点环节,确保新冠疫苗流向合法、清晰可控,消除疫苗质量安全隐患。
五、推进疫苗接种,全面推动构建免疫屏障。疫苗接种是疫情防控最重要的措施,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建立冷链食品和药店从业人员接种疫苗花名册,并做到动态管理,确保新进冷链食品和药店从业人员均接种疫苗。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全面掌握本单位在编人员、临聘人员及物业管理、餐饮服务、安保、驾驶维修等其他相关工作人员的接种情况,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本单位科学、安全、有序开展接种工作,确保所有人员“应接尽接、能接尽接”。相关人员新冠病毒疫苗第一剂次补种工作务必于2021年8月10日前完成,第二剂次接种工作务必于2021年9月10日前完成。
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