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中国质量万里行从湖南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期,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等13大类食品508批次样品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50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8批次样品不合格。
不合格食品情况
(一)张家界民选超市销售的、标称张家界祥和春旅游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柴葛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湖南不二搭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火鸡辣吐司(火辣牛肉味),纳他霉素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衡山县湘雁豆制品厂生产销售的湘雁茶油腐乳,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洞口县虹旺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湖南金福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撕豆干(烧烤味)(豆制品),铝的残留量(千样品,以Al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祁东县粤客隆新零售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黄沙古(黄骨鱼)、鲈鱼(淡水鱼),孔雀石绿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六)洞口县山门天虹超市销售的,标称曾伟千货生产的黑芝麻(农产品),酸价(以脂肪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七)醴陵市王仙镇嘉贸华城食品商行销售的泥鳅(农产品),恩诺沙星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巳责成长沙、衡阳、株洲、邵阳、张家界等地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