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全社会广泛关注和重视。近年来,娄底市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责职能,联合市教育局、市检察院联合发力,多措并举,确保校园食品安全“护苗行动”进入长效机制,保障全市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严管开学“关键期”。开学伊始,由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教育部门、检察院联合印发《娄底市2021年校园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实施方案》,从各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多组工作专班,分片包岗、责任到人,对全市校园食品安全开展地毯式、无死角监督检查。在春季开学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共检查学校食堂及校园内食品经营门店1982家、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1325家,真正做到督查检查100%全覆盖。期间,责令整改987家校内外食品经营单位,排除食品安全隐患1073个,立案18起,取缔无证经营6家,有力地保障了开学关键期全市师生的食品安全。
严格落实“责任网”。市人民政府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绩效考评、平安建设考核、真抓实干和党政领导班子考核等考核体系中,严格责任追究。教育部门专门制定了《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出台了“四必免、八必罚”措施,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各学校年终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同时将安全文明示范食堂评比结果作为对各学校年底考评排名的重要指标。检察院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函》,督促各有关部门责任落实到位。
严控监管“闭环链”。以自查为主要抓手,进一步强化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学校自制自查台账,对环境卫生、人员操作等内容进行日登记,及时发现整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同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每月全面、系统地开展一次自查自评,重点对制度是否及时更新、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到位等进行全面盘点和清理,并制成自查报告,一式两份分别报送至市场监管局和教育局,做到了隐患有排查、问题有指导、执行无偏差,从而在机制上形成了食品安全监管闭环路径。
严守安全“风险线”。进一步强化校园食品安全责任约谈举措,全市上半年共约谈学校负责人23起,持续巩固“校长是校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意识。着力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和校园食堂、商店规范化建设,建成县级“互联网+明厨亮灶”指挥中心1个,“互联网+明厨亮灶”食堂489家,规范化校园商店23所,6家校园持续保持“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学校”荣誉称号;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示范学校食堂15家。全面推行校园食堂、商店食品假期全清零制度,引导校园商店实行集中配送企业经营模式,推行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推行“色标管理”和“膳食委员会”制度,全市768家食堂在操作加工中用不同颜色的容器、工具来有效区分生熟食以及动物、植物、水产类食品;全市1325家食堂邀请学生及家长、学校管理人员、社区(村委)干部等组成校园膳食委员会,查看加工现场,充分听取意见,改进伙食和食品安全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