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国家质检总局和交通运输部在北京签署《关于加强进出口监管提高口岸工作效率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旨在进一步深化部门合作,强化口岸监管,提高服务效率,促进对外贸易、交通运输和国民经济科学快速发展。国家质检总局局长王勇、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出席签署仪式并致辞(全文另发),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祖远、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代表合作双方签署《备忘录》。
王勇在致辞中指出,长期以来,交通运输部与国家质检总局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双方的合作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这对推进检验检疫通关便利化,促进我国外贸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李盛霖表示,交通运输和质检部门是口岸监管的重要部门。此次两部门签署《备忘录》,既是帮助运输和贸易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有效措施,也是促进交通运输、对外贸易和现代物流发展的有力举措。
根据《备忘录》安排,两部门将在电子通关、口岸执法、危险品管理、疫病疫情防控、国际交流合作、定期沟通等六个方面深化合作:一是推进电子口岸建设,提高口岸进出效率。共同推进电子口岸相关政策、标准建设,建立信息交换平台,实现口岸监管信息共享。二是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加强进出境货物监管。对进出境船舶(车辆)、集装箱、货物,积极推行联合查验监管,具备条件的地方可采取电子闸口放行的管理模式,有效打击逃避执法监管的行为。三是建立危险品管理合作机制,强化运输安全。组建进出口危险货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合专家组,建立口岸危险货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相关法规及专业知识的联合培训。四是加强疫病疫情防控合作,共同维护国门安全。发生重大疫病疫情时,相互配合落实各项应急检疫措施,构建多层面的联防联控机制。五是加强对外交流协作,共同维护国家利益。推动大湄公河次区域跨境人员货物便利运输,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便利运输,中国与俄罗斯、蒙古国便利运输以及中韩陆海联运合作,积极推动中国凭祥-越南谅山的客运、货运直通车和商务直通车的开通。六是建立联席合作机制,密切双方联系。双方指定一名部、局领导作为联席合作机制负责人,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和国家质检总局通关业务司分别负责机制内的日常工作。指导和鼓励地方交通运输部门、海事管理机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与检验检疫部门建立协作机制。
国家质检总局与交通运输部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口岸合作关系,双方在海港口岸开放、临时停靠点批复,GMS跨境运输便利化、中国与周边国家跨境运输谈判,中俄、中哈总理定期会晤机制下的交通运输分委会谈判,国际海事组织简化手续委员会谈判等方面合作顺畅。特别是去年,双方共同改善口岸环境,提升工作效率,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促进了运输和贸易的稳定增长,2009年我国规模以上港口完成外贸货物吞吐量21.4亿吨,同比增长8.6%,落实车船和口岸的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措施,为防控甲型H1N1流感作出了突出贡献。
王勇在国家质检总局与交通运输部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上的致辞
(2010年2月8日)
今天,交通运输部与国家质检总局在这里签署《关于加强进出口监管提高口岸工作效率合作备忘录》,这是国家质检总局与交通运输部合作的一件大事,标志着两部门在以往密切合作的基础上又迈上一个新台阶。首先,我代表国家质检总局,对《合作备忘录》的签署表示热烈的祝贺!对交通运输部多年来对质检工作的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长期以来,交通运输部与国家质检总局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双方在海港口岸开放、临时停靠点批复,GMS跨境运输便利化、中国与周边国家跨境运输谈判,中俄、中哈总理定期会晤机制下的交通运输分委会谈判,国际海事组织简化手续委员会谈判等方面合作顺畅。特别是在甲型H1N1流感防控期间,交通运输部对我局给予了大力支持,积极落实船舶、汽车和陆、海、空港口岸的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措施,为防控甲型H1N1流感通过交通运输工具和陆、海口岸传播作出了突出贡献。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交通运输成为国际间交往最重要的纽带。《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双方的合作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这对推进检验检疫通关便利化,促进我国外贸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双方的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建立合作机制的重要意义,认真遵循《合作备忘录》的内容,按照合作备忘录的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密切沟通,加强合作,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合作备忘录》的落实。同时,共同研究合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挖掘双方合作的新内涵,不断丰富双方合作的新内容,进一步完善合作形式,拓展合作领域,努力推动双方合作取得新突破。
国家质检总局及各级检验检疫机构将紧密结合辖区陆、海口岸检验检疫工作实际,按照合作备忘录的各项内容,逐条逐项地抓好任务分解,抓好责任落实,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国家质检总局将要求各级检验检疫机构积极主动地加强与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建立灵活、高效的部门合作关系,创造性开展工作,把交通运输、质检各项合作落实到基层。
我们坚信,经过双方真诚的合作和不懈努力,双方合作一定能够实现双方所期望的目标,结出丰硕的成果。
李盛霖在国家质检总局与交通运输部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上的致辞
(2010年2月8日)
今天,交通运输部和国家质检总局在北京共同签署《关于加强进出口监管提高口岸工作效率合作备忘录》,标志着部门间合力推进口岸建设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我代表交通运输部对合作备忘录的签署表示热烈的祝贺!
交通运输和质检部门是口岸监管的重要部门。近年来,交通运输系统和质检系统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改革创新,转变政府职能,深化交流合作,提升口岸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保障了国门安全和国民经济正常运行,也为我国融入经济全球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支撑。特别是在过去的一年,双方认真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政策措施,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加强口岸检验、进出境货物、旅客和船舶信息沟通,采取一系列口岸管理的便利措施,积极推行船舶和货物电子联检,提升口岸作业效率,促进了交通运输和对外贸易平稳较快发展,全年规模以上港口完成外贸货物吞吐量21.4亿吨,同比增长8.6%。
目前,我国口岸得到长足发展,一类开放口岸270个,公路、水路、航空口岸承担着全国90%以上的外贸运输量,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贸易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口岸环境和服务能力也得到显著提升。两部门签署合作备忘录,建立紧密务实的长效合作机制,在电子口岸建设、口岸执法、危险品管理、疫病疫情防控、国际交流合作、定期沟通等六个方面深化合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既是帮助运输和贸易企业应对危机的有效措施,也是促进交通运输、对外贸易和现代物流发展的有力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口岸环境,促进通关的便捷、高效,提升口岸监管部门的地位和形象,并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引导和推动各级交通运输、质检系统开展合作。
今后一段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对我们提高口岸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航空、港口、海事、公路等管理部门,以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为主线,进一步提升“三个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与质检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提升口岸管理效率,共同提高口岸国际竞争力,促进交通运输、对外贸易的平稳较快发展,进一步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