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文生 通讯员 肖宝善) 记者日前从国家质检总局机关服务中心了解到,质检总局已完成对直属系统公共机构2012年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监督抽查,并通报了相关结果。
此前,总局成立了质检直属系统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核查小组在进行核查业务集训后,对浙江、宁波、广东、甘肃、山西检验检疫局和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6家单位的2012年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及自评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
从抽查情况看,各单位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以及总局节能工作部署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各单位党组高度重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建立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制度;重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量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工作;公共机构机关本级节能措施落实到位。
核查小组还对所查单位在节能工作中存在的节能机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能源资源年度指标落实不理想、节能管理对所属公共机构的监管缺失、节能宣传培训的范围和力度不够、节能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自评分数与核查分数不相吻合等现象进行了总结和通报。
《中国国门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