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通报所属浙江检验检疫局入境检疫发现并转交3例甲型H
2009-08-21 点击:次
8月15日,浙江省卫生厅通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发现并转送3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8月19日,国家质检总局通报了所属浙江检验检疫局入境检疫时发现上述3例病例并及时转交地方卫生部门隔离诊治的情况。
通报说,患者,男,28岁,菲律宾籍;患者,男,23岁,中国籍。2名患者均为新加坡籍渔轮船员,8月11日从新加坡抵达浙江舟山马峙锚地。浙江舟山检验检疫局检疫人员登轮检疫发现,2名船员体温分别为38.2℃、39.7℃,并有不同程度的流感样症状。检疫人员初步判断上述2人有甲型H1N1流感染疫嫌疑,立即将其转送地方指定医院隔离诊治。
患者,男,34岁,中国籍,同为新加坡籍渔轮船员,为上述2名患者的密切接触者,浙江检验检疫局将其通报卫生部门进行医学观察,8月14日出现流感样症状。
据浙江省卫生厅通报,上述3名患者的咽拭子标本经检测,结果均为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阳性,均判定为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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