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通报所属云南检验检疫局入境检疫发现并转交2例甲型H
2009-08-21 点击:次
8月12日,云南省疾控中心通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发现并转送2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8月19日,国家质检总局通报了所属云南检验检疫局在入境检疫时发现上述2例病例并及时转交地方卫生部门隔离诊治的情况。
通报说,患者,男,17岁,中国籍。8月11日,患者从香港乘坐KA760航班抵达昆明国际机场,经入境检验检疫查验通道,体温检测仪显示其体温异常为38.9℃。自述有咽喉痛等流感样症状。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和患者的症状,云南检验检疫局检疫人员初步判断其有甲型H1N1流感染疫嫌疑,立即将其转送地方指定医院隔离诊治。
患者,男,54岁,韩国籍。8月11日,患者从香港乘坐HX247航班抵达昆明国际机场,经入境检验检疫查验通道时,体温检测仪显示其体温异常为38.5℃。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和患者的症状,云南检验检疫局检疫人员初步判断其有甲型H1N1流感染疫嫌疑,立即将其转送地方指定医院隔离诊治。
经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咽拭子标本检测,结果均为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阳性,云南省卫生厅专家组对患者进行了会诊,判定上述两名患者为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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