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通报所属珠海检验检疫局入境检疫发现并转送1例甲型H1N1
2009-08-18 点击:次
8月5日,珠海市卫生局通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发现和转送的1例患者为输入性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这是珠海市第10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8月10日,国家质检总局通报了所属珠海检验检疫局在入境检疫时发现该病例并转送卫生部门隔离诊治的经过。
通报说,患者,女,23岁,中国籍。患者于 8月3日自澳门旅游归来经横琴口岸入境。 9时25分,患者经过入境检验检疫查验通道时,红外体温检测仪温报警,显示其38.8℃。患者同时向口岸检疫人员申报于8月2日起出现发热、流鼻涕症状。现场检疫人员立即对其采取防护措施,将患者带至隔离室作进一步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检查发现患者咽红,双侧扁桃体Ⅰ度肿大,水银温度计复测腋温为38.7℃,珠海检验检疫局检疫人员初步判断其有甲型H1N1流感染疫嫌疑,立即将其转送至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隔离诊治。
据珠海市卫生局通报,8月5日,经珠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市专家组会诊判定该患者为输入性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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