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通报所属四川检验检疫局入境检疫发现一例甲型H1N1流
2009-08-18 点击:次
8月1日,四川省卫生部门通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发现的一例患者为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8月6日,国家质检总局通报了所属四川检验检疫局入境检疫发现并转送该病例的经过。
通报说,患者李某,男,25岁,中国籍。8月1日,该旅客乘CA404航班,从新加坡至成都。航班于6点50分到达成都双流机场,四川检验检疫局检疫人员登机检疫未发现异常。该患者下机后,于7点03分通过入境检验检疫查验通道,红外线测温仪显示其体温异常并报警,患者向现场检验检疫人员申报有咳嗽症状,现场检疫人员为其配戴口罩后将其带至医学排查室进行进一步排查。
经对患者进行腋下体温复测,结果为38.3℃。患者自述7月21日到新加坡,2天前出现咳嗽。鉴于患者来自有疫情的国家,并有发烧、咳嗽等流感样症状,四川检验检疫局检疫人员初步判断其有甲型H1N1流感染疫嫌疑,立即将其转送至市传染病院进行隔离诊治。
8月1日晚,经成都市疾控中心检测,患者的检测结果为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阳性。结合患者临床表现、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及实验室检测结果,确定该患者为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
扫码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