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通报所属厦门检验检疫局入境检疫发现并转送3例甲型H
2009-08-05 点击:次
国家质检总局通报所属厦门检验检疫局入境检疫发现并转送3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的经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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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30日,福建省卫生厅先后通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发现并转送3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分别是福建省第159例、160例、164例确诊病例。7月31日,国家质检总局通报了所属厦门检验检疫局在入境检疫时发现上述3例病例并及时转交地方卫生部门隔离诊治的经过。
通报说,患者胡某,男性,25岁,中国籍船员,巴拿马籍集装箱货轮“中远青岛(COSCO QINGDAO)”上的水手。7月27日07时30分该轮从深圳到达厦门后,申报船上有一名发热船员,检疫人员要求采取相应预防措施。08时45分,厦门检验检疫局登轮检疫人员登轮检疫,查验有关入境检疫单证,听取船长申报航行途中全体船员的健康状况,其中有一名船员航行途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其余21名船员正常。检疫人员用手持式体温检测仪对船上该21名船员逐一测量体温,并进行医学询问,实施医学巡查,未发现异常。随后,检疫人员对发热船员进行医学检查及流行病学调查。
经查,胡某水银温度计检测腋温37.5℃,咽后壁充血、有咳嗽等症状;《健康申明卡》申报有发热、咽痛症状,7天内到过福州新港、广州南沙、香港和深圳盐田港,曾在广州南沙下地并前往超市和菜市场购物,在其他港口均未离船;过去7天内没有与流感或有流感样症状患者有过密切接触。因无法排除感染甲型H1N1流感嫌疑,检验检疫人员立即通知地方卫生部门将患者转送至厦门市第一医院杏林分院诊治。检疫人员对该轮21名船员实施留船医学观察,登记信息交地方卫生部门,对船舶采取必要消毒通风措施。
患者黄某,女,27岁,中国籍。从马来西亚吉隆坡乘坐MF858航班,于7月27日20时46分抵达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入境检疫时主动申报有咳嗽、咽痛等症状。厦门检验检疫局现场检疫人员初步判断其有甲型H1N1流感染疫嫌疑,立即将其转送至地方指定医院进行隔离诊治。
患者费某,男,26岁,中国籍。从新加坡乘坐CA958航班,于7月28日12时31分抵达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入境检疫时体温检测结果为37.6℃,医学检查显示其有咽部充血等症状。现场检疫人员初步判断其有甲型H1N1流感染疫嫌疑,立即将其转送至厦门市地方指定医院进行隔离诊治。
据福建省卫生厅通报,上述3名患者的咽拭子标本经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结果均为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阳性,厦门市卫生局专家组对患者进行了会诊,判定其为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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