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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通报所属四川检验检疫局入境检疫发现并转送2例甲型H

2009-08-05         点击:
国家质检总局通报所属四川检验检疫局入境检疫发现并转送2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的经过
      7月26-29日,四川省卫生厅先后通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发现并转送2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7月31日,国家质检总局通报了所属四川检验检疫局在入境检疫时发现上述2例病例并及时转交地方卫生部门隔离诊治的经过。

通报说:患者罗某,女,1984年10月出生,中国籍。从新加坡乘坐CA404航班,于7月26日6点05分到达成都双流机场入境检疫时体温检疫结果为37.9℃。四川检验检疫局现场检疫人员初步判断其有甲型H1N1流感染疫嫌疑,立即将其转送至地方指定医院进行诊治。

患者刘某,男,1983年10月出生,中国籍。从泰国曼谷乘坐TG618航班,于7月29日14点00分到达成都双流机场。入境检疫时主动申报有咳嗽症状,其体温检测结果为38.2℃。现场检疫人员初步判断其有甲型H1N1流感染疫嫌疑,立即将其转送至地方指定医院进行诊治。

       据卫生部门通报,上述两患者经成都市疾控中心检测,结果为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阳性。结合患者临床表现、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及实验室检测结果,确定该患者为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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