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通报所属福建检验检疫局入境检疫发现并转交3例甲型H
2009-08-05 点击:次
通报说,第158例患者,男性,10岁,中国籍,学生。从新加坡乘MF866航班,于7月26日日20时03分抵达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入境检疫时体温检测结果为38.3℃。福建检验检疫局现场检疫人员初步判断其有甲型H1N1流感染疫嫌疑,立即将其移送福州市卫生部门。
第162例患者男性,12岁,中国籍,为浙江省某小学赴新加坡旅游学习团成员。第163例患者女性,20岁,中国籍,留学生。两患者从新加坡搭乘同一航班MF866于7月28日20时05分抵达福州长乐国际机场。福建检验检疫局登机检疫组登机检疫时,第163例患者主动申报“咽痛”,在流行病学调查和医学排查过程中,该患者自述咽痛一天,曾自服阿莫西林治疗;第162例患者入境时体温检测结果为39.5℃,在流行病学调查和医学排查过程中,该患者自述有畏寒发热,并有水样便一次。现场检疫人员初步判断该2患者有甲型H1N1流感染疫嫌疑,立即将二人移送福州市卫生部门。
据福建省卫生厅通报,福建省和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别对上述3名患者的咽拭子标本进行检测,结果均为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阳性。福建省卫生厅组织专家进行会诊,判定这3例患者为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扫码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