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通报所属江苏检验检疫局入境检疫发现并转交1例甲型H
2009-08-05 点击:次
7月18日,南京市卫生部门通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发现并转交1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7月25日,国家质检总局通报了所属江苏检验检疫局入境检疫时发现该病例并及时转交地方卫生部门隔离诊治的情况。
通报说,患者系男性,50岁,印度尼西亚籍,于7月17日乘SA957航班从印度尼西亚到达新加坡,在新加坡转乘SQ818航班于北京时间7月17日22:07抵达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入境检疫时体温检测结果为38.4℃,医学检查显示其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咽部充血明显,双侧扁桃体未见明显肿大。江苏检验检疫局现场检疫人员初步判断其有甲型H1N1流感染疫嫌疑,立即将其转送至指定医院隔离诊治。
7月18日,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该患者进行的咽拭子标本检测结果显示为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阳性,南京市专家组会诊,判定其为输入性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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