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通报所属广西检验检疫局入境检疫发现并转交1例甲型H
2009-08-05 点击:次
7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通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发现并转交1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这是广西第13例确诊病例。7月25日,国家质检总局通报了所属广西检验检疫局入境检疫时发现该病例并及时转交地方卫生部门隔离诊治的情况。
患者,男,27岁,英国籍,7月13日从马来西亚吉隆坡乘AK102航班,10时50分抵达桂林两江国际机场。入境检疫时体温检测结果为37.7℃。自述近10天在柬埔寨旅游,4天前出现咳嗽症状。广西检验检疫局现场检疫人员初步判断其有甲型H1N1流感染疫嫌疑,立即将其转送至指定医院隔离诊治。
据广西区卫生厅通报,经桂林市和广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其咽拭子标本检测,结果均为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阳性。7月15日,经广西自治区专家组会诊,确认该患者为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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