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通报所属安徽检验检疫局入境检疫发现并转交2例甲型
2009-08-05 点击:次
7月18日,安徽省卫生厅通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发现并转交2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分别是安徽省第10、11例确诊病例。7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通报了所属安徽检验检疫局入境检疫时发现该病例并及时转交地方卫生部门隔离诊治的经过。
通报说,两位患者均为女性,中国籍。从香港同时搭乘MU5032于1月17日飞抵合肥骆岗机场。入境检疫时体温检测结果分别为37.6℃和38.5℃,医学检查显示其有咳嗽、咽部不适等症状。现场检疫人员初步判断其有甲型H1N1流感染疫嫌疑,及时将两患者移送地方卫生部门进行隔离诊治。
7月18日上午,安徽省卫生部门通报,两名移送患者确诊为甲型H1N1流感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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