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检网消息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电监会等9部门联合下发《2011年全国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要点》,对2011年全国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做出部署,确定了六项主要任务。
一是组织开展重点产品的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对钢材、水泥等大宗建材产品,人造板、涂料等装饰装修材料,建筑扣件、电线电缆等直接关系安全的产品,建筑用隔热保温材料、建筑卫生陶瓷等涉及节能减排的建材产品和获得生产许可证及强制性认证的重点企业开展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
二是组织开展建材产品重点区域集中整治。质检部门确定一批家具、人造板等建筑材料生产集中区域,在地方政府领导下,会同各有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工商、商务等部门以建材交易市场为重点加强整治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重点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工程使用建材的监管工作。环保部门重点开展建材生产企业废气、废水、废渣排放达标情况的环境监管工作。
三是突出重点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制售、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建筑用隔热保温材料行为,查处不符合国家标准、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热轧带肋钢筋重量公差超标和非法拉长等问题;严厉查处人造板甲醛释放超标和强度不达标问题;严厉查处制售无生产许可证生产的热轧带肋钢筋、建筑扣件、水泥、人造板等产品的行为。发现企业或个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继续加大国家产业政策的执行力度。保持对“地条钢”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地条钢”和用“地条钢”轧制建筑用钢材违法犯罪行为。加快淘汰各种规格干法中空窑、湿法窑等落后工艺技术装备进程。推广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切实提高水泥及其产品质量。
五是继续深入开展“清新居室”行动。自6月20日至9月30日,集中开展“清新居室百日行动”,严厉查处无证生产、无照经营、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制售或在工程中使用假冒伪劣装饰装修材料的违法犯罪行为,着力解决装饰装修材料中甲醛、苯、重金属、有害芳香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突出问题,规范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认真履行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清新、安全的居室环境。
六是切实保障“建材下乡”产品的质量。根据2011年扩大建材下乡的试点范围的实际,进一步推动建材下乡的质量保障工作,对确定为建材下乡的试点省份,加大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加大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建材市场的执法监管力度。
2010年全国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围绕灾后重建、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突出重点问题、重点地区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建材质量违法行为,开展“清新居室百日行动”。各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质检部门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积极协调各部门统一行动,并严查生产领域建材违法行为;发改部门加强了产业政策指导;公安部门及时办理移送的行政案件;环保部门重点加强了建材生产企业颗粒物污染防治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重点加强了保障性住房使用建材的整治工作;商务部门推动相关行业协会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工商部门加强了对重点建材交易市场的整治规范;林业部门积极培育扶持龙头企业,推进品牌建设;电监部门指导电力企业做好对依法查处的生产假冒伪劣建材的企业进行停、断电工作。
据统计,2010年全国质监系统建材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267964人次,查办建材产品质量违法案件25641起,查获货值21.5亿元。“清新居室”行动期间,全国质监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7187人次,检查生产、销售企业9671家,查办违法案件1536起,查获假冒伪劣产品货值2767万元,捣毁制假窝点11个,吊销违法企业生产许可证3个,发放各种宣传材料16637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