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河南省质监局就本省食品相关产品抽查结果进行发布,共检出11家企业生产的1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此次抽查主要包括一次性餐饮具(纸杯、纸碗、餐盒、塑杯)、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餐具洗涤剂等4类产品,共301家企业生产的449批次产品,其中290家企业生产的438批次产品合格,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7.55%,不合格检出率为2.45%。
据了解,本次抽检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主要涉及11家企业生产的11批次产品,分别是:武陟县龙兴塑胶制品厂于2015年12月14日生产的型号为(重2g长120mm)的一次性餐饮具(PP塑料叉)产品,不合格项目为蒸发残渣(4%乙酸);武陟县锦雅塑料制品厂于2016年2月24日生产的型号为(重2g长120mm)的一次性餐饮具(PP塑料叉)产品,不合格项目为蒸发残渣(4%乙酸);汝州市隆源塑料包装品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26日生产的型号为(230×58×18)的一次性托盒(PS)产品,不合格项目为蒸发残渣(65%乙醇);鹤壁市中洲彩印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28日生产的型号为(300×0.060mm)的食品包装用复合膜(BOPP/CPP)产品,不合格项目为溶剂残留量-总量;原阳县光明塑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1日生产的型号为(53×78)的复合塑料编织袋产品,不合格项目为拉伸负荷-经向;修武县华强塑料制品厂于2016年1月20日生产的型号为(100ml)的聚乙烯(PE)塑料瓶产品,不合格项目为蒸发残渣(4%乙酸);长葛市永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29日生产的型号为(200×65×0.08mm)的PA/CPP复合袋产品,不合格项目为溶剂残留量-总量;驻马店市开发区瑞邦塑料包装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2日生产的型号为(220×0.065mm)的BOPP/CPP复合膜产品,不合格项目为溶剂残留量-苯类溶剂;焦作市幸福人家日用品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27日生产的型号为(200ml)的纸杯产品,不合格项目为杯身挺度;许昌吉品纸制品印刷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25日生产的型号为(240ml250g)的淋膜纸杯产品,不合格项目为感官指标;焦作市多美日化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9日生产的型号为(500g/瓶)商标为多美湾的洗洁精产品,不合格项目为总活性物含量。
据悉,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河南省质监局已责成相关省辖市、直管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