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 本人于2016年6月在安徽省新安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家齐 联系电话:18949821355)下级经销商淮北市新特商贸有限公司(联系人:崔华锋 联系电话:18909613262)处订购一台保修期为三年的戴尔电脑主机(XPS8900-D18N8),金额为9920元。2016年7月,本人收到所订购的戴尔电脑主机(XPS8900-D18N8)。订机、购机时,本人已向经销商索要发票,但是经销商没有给开具发票,只开具了订机时的收据。 万万没想到,在不到2年3个月的时间内出现四次质量故障,更换了三块主板三块显卡。1.2017年3月7日,收到电脑不到半年时间,更换一块主板一块显卡;2.2018年4月18日出现质量问题,直到5月,在打N次戴尔电脑的售后电话后,才给更换一块主板一块显卡;3.2018年8月初,距离第二次更换主板显卡不到三个月时间,电脑再次出现质量问题,拨打N次电脑售后电话和12315消费者热线进行投诉后,有录音为证,戴尔电脑公司终于承认上两次更换的主板和显卡不是全新的,是维修翻新的二手主板显卡,同时,承诺这次更换的主板显卡是全新的,保修期为三年。2018年8月27日更换了一块主板一块显卡。更换时,本人已发现主板、显卡上面有锈,特意问戴尔电脑公司的工程师是怎么回事?戴尔电脑公司的工程师当时说从公司的后台上看戴尔电脑公司给这次更换的主板和显卡是全新的。4.万万没想到,2018年国庆节,距离第三次更换主板、显卡不到一个半月时间电脑再次出现同一严重质量问题。 本人已多次与戴尔(中国)有限公司皖北片区负责人周伟(联系电话:13955237652)、安徽省新安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已多次进行进行交涉。但是,三家均相互推诿、互相扯皮,始终没有给我彻底解决好问题。戴尔(中国)有限公司存在侵犯消费者正当、合法权益行为.戴尔(中国)有限公司、安徽省新安兴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善待中国消费者;严格按照《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换责任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符合第十三条规定的换货条件的,销售者既无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也无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妥善解决好我的换机诉求,如戴尔(中国)有限公司无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也无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本人要求退机。 回复内容:2018-10-26 17:12:25 商家:已联系客户解释说明;2018-10-27 14:09:30 消费者:请问戴尔(中国)有限公司什么时候给我解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