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4年9月15日购买普洱市阳光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阳光新城87栋的精装修商品房一套,居住时间2015年6月份,购房总价48.3万元,于2016年3月发现房屋漏水、瓷砖开裂、地板开裂、墙体开裂、楼梯开裂、玻璃脱胶等质量问题,但因房屋使用频率底(平时无人居住),直到2016年9月15日到位于阳光新城的售楼部进行投诉反映,期间有工作人员上门查看房屋一次,并提出从底部打胶的方式进行漏水修补,其他问题不给予处理,后再无相关任何消息。11月8日,再次到售楼处要求处理,其该公司相互推诿,无人受理!目前该房屋存在的问题已经影响了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特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望给予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