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事件经过 2016年3月15日,张希之给我打款1300元,购买《中国培训》论文期刊。2016年4月24日,我方通过宅急送邮寄给张希之。宅急快递公司给弄丢了。 二、要求尊重事实,依法、依规按实际价值赔偿 1.《快递服务》国家赔偿法规是按货款的实际价值赔偿。 2.宅急送快递面单背面白纸黑字写的很清楚:运单契约:寄件人未委托承运人办理保险或保价的交寄物发生丢失或破损等,承运人按实际价值赔偿,最高不超过500元/票。 宅急送公司回复说赔付运费的3—5倍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丢失快件不但不给客户道歉,反而说你爱怎么着就怎么着,素质之低,服务之差,天理难容! 我方要求宅急送公司本着对客户负责的态度,尊重客观事实,依法依规按照《快递服务》国家赔偿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赔偿。 烦请领导高度关注,敦促宅急送快递公司充分认识丢失邮件给客户带来的严重损失,按实际价值赔偿。我方暂保留追究其邮件丢失带来的连带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