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四川成都的赵女士在广州走着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走着瞧旅行花费599元购买了1张云南游旅行卡。赵女士表示,疫情导致她无法出行,因此她于21年3月及22年1月,分两次申请退款,两次申请均遭商家拒绝推脱,商家给出的拒绝理由如下:1.此卡为特价卡,不予退款;2.“商场的东西都不会退款的”。赵女士介绍,酒店还称,“如要退款,需要扣除原价金额60%的费用,用以支付已经在云南订酒店等的费用。”
截至2022年2月23日为止,赵女士表示,商家在2月份期间联系过她两次:“一次是没说几句就直接挂断,另一次是说退款需要扣除费用,因我方坚持要维护自身权益,又说金额可以协商,我方坚持全额退款,未达成一致,对方不再进行沟通。”
赵女士认为商家拒绝退款或者全额退款的理由不充分:1.赵女士称,自己多次在走着瞧公众号浏览,发现“云南行”售价始终为599元,因此,赵女士认为,商家所谓的“特价”只是推销噱头,并非特售特卖 2.赵女士认为,商家未向她提供任何订购酒店、门票等票据证明,且赵女士从未预约出行,也未确定出行人员,购买产品后未享受过任何来自商家的沟通、通知和服务,因此赵女士认为,商家提前付款给酒店、景区的理由不合理;3.赵女士称,自己在购卡的时候并未签署过任何合同,因此她认为商家提出60%的手续费没有依据,当初她和商家购买“旅行卡”所支付的费用为全额的“预付款”,因此,她不认为商家拒不退还的行为有法律依据,所以赵女士对商家不能全额退款的行为不认可; 4.此外,赵女士提到,商家售卖旅行卡时宣传卡片有两年有效期,因此了,退款申请是在在卡片有效期内提出。综上,赵女士说,“走着瞧599元云南游旅行卡,有增加消费者义务的格式条款”,赵女士要求走着瞧尽快给自己办理一次性全额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