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滚动新闻

旅游公司收取旅游押金后,承诺时间内未退还,现在联系不到人

2019-01-07 11:51:50    上海市        点击:

1.2018年6月,和该公司法人张莉莉沟通去日本旅游,交付押金1万多人民币 ,并有押金条承诺旅游回来后3天内退还,然后未退还; 2.借由预定2018年年末日本旅游名额,让我交定金1万元和4千元的旅游费用,结果日本旅游没有兑现,押金和费用都不予退还。距离承诺的期限并未还款,目前人已经联系不到。 3.我本人的未退还的金额是2万5左右,同时我朋友未退还的金额一共有8万-9万左右,希望能通过315帮我们解决,特别感谢。 3.我的诉求是:要求归还应退还的押金与费用25000千元,具体以收据为准。由于押金未按时归还,我在这期间为了归还信用卡所产生的分期利息和精神损费用要求赔偿3千元。

中国质量万里行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 2002 -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质量万里行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4432号     京ICP备13012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