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4,在去哪儿网购买了7.29-8.1无锡深圳往返机票,订单号5318056019063、5318051047903,共15人,共计36000元。定票前,怕机票数量不够15人,在去哪儿网APP咨询客服,客服要了联系方式,说稍后电话回复。不久,显示为成都18328324294号码打电话,自称是去哪儿网团票工作人员。问了出行人数和航班信息后,说15人机票是有的,但他们需要在去哪儿网APP上做一个专门的链接让我来付钱,以防机票被别人预定而导致出我们15人的机票。付款前,与18328324294去哪儿网团票工作人员电话沟通中,曾两次明确表示单位只能报销行程单和航空意外险电子保单,对方再三保证没问题,只字未提差额发票一事。我付款完成未出票期间,也未收到去哪儿网任何工作人员告知说行程单与实际支付金额有差额,要给差额发票。
2、出票结束两分钟后,成都18328324294去哪儿网团票工作人员微信告知我有1840元的差额发票,要单位抬头。我明确表示不接受,要求退还1840元差额给我,或行程单体现实际支付金额,或全额退票。成都的18328324294客服人员这才说他是机票代理商,并非去哪儿网,要我咨询010-89935692去哪儿客服。后此事在四川成都机票代理商和去哪儿网之间来回推诿,最后他们只一句:1840元差额只能提供差额发票,差价不退还。
3、我不接受这样的霸王条款。在购票付款前,明确表示只能报销行程单和航空意外险电子发票,机票代理商再三承诺可以做到,出票后突然跟我说有差额,这是明摆着欺诈消费者。另,我咨询的是去哪儿网的客服,去哪儿网在没有征得我个人同意的前提下,将我联系方式和购票需要转告机票代理商,代理商以去哪儿网团购工作人员迷惑消费者,去哪儿网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和隐私权,伙同代理商欺诈消费者。_x000D_ 4、原因如下: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改革方案规定,各航空运输企业及其销售代理人销售机票时,必须按照实收票款金额填开机票,严禁虚开票面金额。 民航局发布的 《中国民用航空电子客票暂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空运企业直销售票处和销售代理企业应使用合法的电子客票行程单,遵照政府有关管理规定进行销售,行程单上客票价格必须与实收金额相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承担的民事责任。_x000D_ 5、我的诉求:退还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