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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哪儿欺诈消费、霸王条款及消费凭证不实涉嫌超范围经营、透漏税

2016-07-18 15:57:33    江西省    张先生    点击:

投诉主题:去哪儿欺诈消费、霸王条款及消费凭证不实涉嫌超范围经营、透漏税
投诉目标:去哪儿 投 诉 人:张先生
投诉时间:2016-07-18 投诉地区:江西省
处理结果:http://www.315online.com/plus/ts_view.php?aid=287614

  消费事项: 1、2016年7月7日,在“去哪儿”网站上,成功预定了武汉帝盛酒店7月8日-10日两间两晚的酒店入住。 2、在申请发票时,“去哪儿”网只要求提供发票抬头、收件人、联系方式及地址,并在网页上显示消费明细为“房费+快递费”。 3、该预定采用预付房款方式,成功支付所有入住房费,并申请提供发票,一并支付了邮费。 4、在付款完成后,“去哪儿”网提供消费明细里,显示发票内容为“旅游服务”,明显与实际消费不符。在“修改发票”栏里也无法修改发票内容项。 5、与“去哪儿”网客服联络,要求提供真实消费内容,被告知“无法修改”;而后,要求取消订单并全额退款,又被告知“不能退款”,称是“客户单方要求取消订单,而且不是法定原因所致”。 6、入住酒店,要求开具真实的消费凭证(住宿发票),酒店方以款项由要求“去哪儿”网收取为由不予提供住宿发票,酒店和去哪网相互推诿,最后与酒店据理力争和协调后,由酒店先行开具住宿发票。 投诉事项: 1、“去哪儿”网消费前不明确告知发票事项,存在模糊消费; 2、“去哪儿”网消费凭证未能真实反映消费内容,涉嫌超范围经营和透漏税款; 3、“去哪儿”网涉嫌违法违规时,消费者提出申述,要求取消订单,仍坚持公司条款,不与处理,霸王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 投诉诉求: 1、 要求“去哪儿”网,就违法违规事项向消费者道歉; 2、 不属于直接提供的经营内容或其经营范围以外的项目,不得预收消费款项,要求“去哪儿”网,将其不能提供直接服务的,或属于其经营范围外的预收项目全部下架,撤销; 3、 退还消费者10元快递费用,及欺瞒消费的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

标 签: 去哪儿    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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