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HTC手机无理拒绝售后维修 | |
投诉目标:HTC | 投 诉 人:王先生 |
投诉时间:2016-02-29 | 投诉地区:辽宁省 |
我于2016年1月31日在沈阳苏宁电器购买HTC手机 801e 一部,半个多月后出现质量问题不开机,无法充电,拿到沈阳HTC品牌官方客服后对方给出答复是明确了是机器本身质量问题,此款手机如果要维修按规定是需要返厂,但又告知厂家给了通知,此款手机不再给维修,本地客服不能收下该机器。 于是我于2016年2月17日打了HTC的官方客服电话4008218998反映了问题,对方告知确实是他们决定不再提供此款手机维修售后服务的,原因是已经下线停产了,没有零部件无法维修。 按照机器盒中保修卡上提供的国家三包规定,我的手机买了不到1个月,手续齐全,显然是在1年保修范围内的,我对此提出质疑,对方答复说国家三包规定还有一条没印在他们保修卡上的说的是要求厂家在该款机器停产两年内需要提供零部件维修这样的规定,表示说按照此条,我这款机器超过期限了。 然后我在本保修卡的后面合格证一栏找到了该机器的生产日期,为2014年2月23日,我这机器生产日期还没到2年呢,更别说该款机器停产有没有到2年了,我跟客服反映此情况,结果客服说我那合格证上边写的不算,机器得用主板上什么码上官方渠道查,说是主板什么日期生产的机器算什么时候生产的,并强调该机器是2013年7月6日上市的,这机器主板应该是2013年产的应该按这个算,如果按HTC的说法,他们在机器包装盒内的保修卡后印的生产日期2014年2月23日这不是骗人吗?? 我提出的疑问: 1 该机器停产日期到底是什么时间?---对方没给答复 2 我的机器标的生产日期到底算不算,不算为什么你们标。---对方没给答复 3 即便你们符合了国家三包规定的提产两年后不再提供零部件维修,那我同样符合三包规定中的1年内保修规定,按哪个算?---对方没给答复 半个多月过去了,经过数次交流,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对方没有改变过答复,就是“建议"我哪买的找谁去,他们是不管,直接推卸责任! 我就是要维修!作为这么大一个品牌不能无理的推卸责任欺负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