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分别于2014年5月9日购买的5月17日从呼和浩特飞往海拉尔的机票,订单号为xhr140509154310246,票号为7812161433151.另一张于5月11日购买的机票,订单号为yyw140511122701216,票号为8262335703431。由于不确定飞行的时间就定了两张,买完后发现买机票时因为是帮别人买票把姓落了,问其解决途径,只能退票重新买,退票只退机建燃油,觉得不合理,理应一个身份证号只对应一个名字,在身份证号和名字不符的情况下为什么要出售机票。航空公司和代理商互相推脱责任。现在两张都已退票,一个只给退了190元,另一个还在审核中,两张机票1172元的损失,对于收入不多的我来说损失太惨重了!!!本人认为,机票发现错误,在起飞前2小时就积极联系南方航空公司进行更改,并未造成重大损失,航空公司应当以人性化的服务通过身份证号码的惟一性来识别是否是名字错了,如果确有错误,应当予以更正。即使收费也应该合理性收取,并且要有法律依据、提前公示告之。
关于机票更改姓名难的报道屡屡见诸报端,有的航空公司会收取数百元的费用,而对于这方面的监管目前尚无相关规定。本人希望民航监管部门能尽快出台相关法规,纠正这一不合理的现象。
希望有关部门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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