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携程公司欺骗消费者强制消费 | |
投诉目标:携程 | 投 诉 人:邹先生 |
投诉时间:2014-05-13 | 投诉地区:浙江省 |
处理结果:http://www.315online.com/plus/ts_view.php?aid=143619 |
我于2014年1月7日通过携程公司预定了日本京都葵京都酒店,预定号206554931,现投诉如下: 1、该酒店实际情况和携程公司在其网站上披露的信息差异巨大,携程公司存在明显误导消费者的情况; 2、携程公司在客户预定房间时未尽到提醒客户不同房型差异巨大的义务,存在未尽责的情况; 3、在客户到达现场后发现房间和携程公司网站披露情况差异巨大并致电明确要求取消订单的情况下,携程公司明知而不予取消,导致客户被迫接受,存在强迫客户消费的行为; 4、在客户明确提出抗议的情况下,携程公司长达半个月不予理睬,服务质量严重低下,这和携程公司提出的各种服务口号严重不符,存在言行不一、欺骗消费者的情况;后经过本人多次催促,携程公司同意支付1000元赔偿金给我,但房款不退回,本人已予以拒绝。 5、详细资料已发邮箱; 6、现要求:(1)退还房费;(2)对本人予以适当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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