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14年1月22日从悉尼乘坐中国南方航空公司CZ6590航班飞广州,1月23日在广州转机CZ325航班飞武汉,托运两件行李,其中行李号为CZ667647的行李箱被航空公司遗失,如今已经是4月1日,但是行李还是没有找到。对于行李的下落和遗失原因,南方航空公司一直没有给予一个明确的答复。
再丢失的行李当中,我装有大量澳洲购买的回国礼品和保健品,还有为我怀孕姐姐所购买的必需品,还有一些时令的商品和急需的生活用品,整个行李的总共的价值在2000澳币左右。行李总重18kg。
本人在武汉达到时,及时向南航做了行李遗失的登记,对于我的情况,南航机场服务人员,并没有采取其他补救的措施,只是让我回家等候,犹豫我的目的地不再武汉,需要转成火车,所以行李的遗失对我造成了巨大的不便。在等待的2个多月的时间里,南方航空公司对于我的投诉不主动回应,每次催促行李寻找情况,得到的回复总是再寻找。
根据南航所谓的相关条款,行李21天之后启动赔偿机制,我向南方航空公司商量此事,得到的回复是30美元一公斤,对于这个赔偿机制,个人非常的不能接受。整个时间过程中,南方航空公司并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行李遗失,责任全在南方航空公司和机场相关工作。
在这里郑重向中国民航投诉南方航空公司的服务态度和行李遗失处理方式,希望中国民航相关组织机构能够给予我帮助,行李的遗失对我的精神和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希望尽快能得到回复!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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