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在荷兰皇家航空官方网站为同事艾仙玉女士购买了上海至英国南安普顿的往返机票,预订号7GFE9D,票号Ticket no. 0742466913658,总金额18496元。
由于航空公司的原因去程的航班被取消,导致整个行程被取消。第一时间联系了航空公司要求退票和全额退款。两周后收到退款2562元。打电话给航空公司,他们表示客服出错,会申请第二次退款,两周后收到第二笔退款7463.4元。还有8470.6元欠款。再次打电话给航空公司,他们表示这张票有点问题,这张是在荷兰转机的机票,中间段荷兰到英国的机票系统显示已被使用。这怎么可能?!人在中国,荷兰到英国的机票被使用?!航空公司表示需要时间调查,但会尽快处理尽快答复。过了一个月再打电话,对方还是这样的回答。目前为止,陆陆续续打了不下10个电话,航空公司说有专人跟这个案子,但每次打电话过去根本找不到这个所谓的专员。4个月了,这就是恶意拖欠!!8470.6元不是小数目!况且是由于航空公司的原因造成的航班取消,导致整个行程被取消。给个人造成的损失还没跟他们索赔,该退的钱都不退!这是多么恶劣的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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