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日,我在携程官网预定了“昆明+大理+丽江6日团队游(4钻)·丽江2晚五星酒店 立减600”旅游产品,并提供了信用卡授权,作为自己的蜜月之旅,订单号805461033;
2月3日,携程人员和我电话确认了机票(由于机票涨价,询问我是否更换涨价较少的航班),我表示接受并更换了航班,并在携程官网看到了信息更改,看到了订单信心变成“已确认”;我电话询问携程,告知该旅游团内有25人,可以成团;
2月5日,在结婚过程中,携程人员电话询问为什么还不确认,我说不是确认过了,网上也显示“已确认”,她表示她再看一下;后来她再次电话,告知旅游资源没有了,我无法成行,我要求她解决问题,因为我的假期已定,再订其他产品,也来不及了;
2月6日,携程短信“出行提示”通知我昆明天气,而携程人员再次告知,无法解决问题,除非推迟时间,并建议我换成杭州周边游,或者将来再订,向我保证一定提供最大优惠,我说,“你不觉得可笑吗”;
2月7日,看到订单状态变成“取消”,携程单方面无理取消订单。
我的婚假已请,假期无法改变,由于携程的单方面原因,造成我这人生唯一一次蜜月旅行泡汤,为了玉龙雪山买的棉衣、手套(花费进8000元)也成了摆设,我要求携程真诚的道歉和与订单价值对等的合理的赔偿。
蜜月被迫自驾周边游,而携程现在给我的赔偿仅仅是5000携程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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