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儿子朱**,于2011年10月18日入读陕西新华电脑软件学校中专网传专业1103班,学生证号:XHGE6101110****。
2011年12月1日晚11时多,宿舍已经熄灯,按规定,熄灯后学生必须睡觉,不得干扰他人,结果同宿舍学生董**依然在大声打着电话,朱**作为宿舍舍长,多次制止未果,后二人发生口角,董**逐拿手机砸向朱**的右眼,当场砸至朱**右眼大量出血,后经法医诊断为9级伤残,属轻伤,视力由入校前的1.2降至0.2几乎近于失明。事后我们找学校陪护孩子看病学校不但不赔护还态度恶劣,我们家里实在太困难,全家都是下岗工人,孩子日后还需要经常来往大城市看病复查,可是学校坚决说他们没有责任!并且在事后连学费都不肯给我们退换完,这是什么黑良心的学校啊!学校到底是教育孩子的乐园,还是伤害孩子的恶魔,事情发展到现在学校从未有人到我们家里像我们家属道过歉,并且一度态度恶劣!对我们找到学校去的家属不但不赔偿一分钱还对我们呼来喝去!天理不容!垃圾骗子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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