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携程网上订了2012年11月3日,从银川飞武汉的四个人的机票,共计3120元。携程网邮寄一份娱乐业发票,单位财务称娱乐业发票不能作为机票报销凭证,应提供机票行程单作为报销凭证。多次打电话给多位客服及主管人员,均相互推诿拒绝提供行程单,携程工作人员称订机票以“购票限制”为理由不提供行程单和保险单。携程与我沟通,我提出必须要行程单财务才认可;携程方面说提供盖章的确认单给客人,辅助发票一并进行报销。我并没有认可, 多次协商未果,携程明确表示拒绝提供行程单。11月13日我将此问题反映到中国质量万里行网站后,我又打电话至携程,客服人员说会有人打电话给我,未果。11月27日早携程在中国质量万里行网站给予答复“经过我司详细调查核实,该客人预订的为我司的机票套餐产品,只能提供发票报销;我司提供的是“上海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统一发票”,符合财务规则。经过与客人的沟通,客人反馈一定要行程单财务才认可;我司可以提供盖章的确认单给客人,辅助发票一并进行报销。客人认可,此投诉得到解决。 2013年11月26日”。
自11月14日至今,携程网站并没有跟我有任何的联系,我也没有认可携程网站对此事的处理结果,携程私自强加自已的意愿给客人,真的让人很气愤!!!再次投诉,希望携程提供机票行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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