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武汉工作,因公出差昆明,预定工作两天。经过精心计划,通过携程网订购两张机票,其中回程是11.24下午5点55分的东航MU5833航班。机票订购已于11.3完成,采用常规的登机方式,即登机前在机场凭身份证办理登机牌,行程单在航班完成后由携程网寄出。
11.13下午接到号码为9513129988、无单位落款的短信,没有任何原因解释地通知原订航班改为早上7点半的东航航班。这会打乱我的原定工作计划,我不同意。11.14日在东航电子机票查真网上查询,我的原定行程改变已成事实。
我认为,自从11.3网上交款成功后,尽管我还没有拿到机票,但这张注明了不得退改签的机票已经属于我所有,只有我有使用或不使用的处置权。如果因为航班取消而取消这张机票,有关方面应该有所告知和解释,并与我协商善后方法;如果因为这张机票现在能卖更高的价钱而取消,我坚决反对。网上的信息显示,目前这张机票已经涨到1000多元,但同日的其它航班价格变化不大,可见该航班并未取消,我因此怀疑航空公司因为经济利益而更改我的机票。如果果然如此,将会践踏东方航空公司的商业信誉以及乘客的相关权益。
我衷心希望“中国质量万里行”能够主持正义,帮助我维护一个乘客的应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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