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初预定的是丽江暮光倾城客栈2号院,结果却是暮光倾城另一个分店,店家是赤裸裸的挂羊头卖狗肉,这根本就是两个店,却叫2号院,让人误以为是隔壁。去哪儿发来的短信内容地址也是总店的地址。害的我们拎着箱子到了总店说没预定这里,你们预定的是另外一个分店,是你们搞错了。店家一个歉意也没有,说是网站发错了。
2.住宿的第二天早晨店家七点钟就起来在门外不知道是洗衣服还是干嘛,持续半个小时以上,严重干扰睡觉,不知道是不是故意为之行为。
3.最气愤的是,离店1个多月了,竟然说我没有入住,投诉到去哪儿,一会说无入住给我退款,一会说无理由给我退款,直至昨天又让我出示证据,来往电话超过十个以上。请问面对如此不诚信的商家,我出示证据后退回我的住宿费用,就是最后的解决方案么?我浪费的这么多时间、金钱、感情谁来弥补?商家一句简单的不负责任的我们没有入住,就害得我们两方这么多麻烦。如果最后证明我入住了,对客栈、对去哪儿,该怎么处理?我请求要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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