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0月26日,在海南航空网站订购了11月4日青岛到深圳的H7122次航班6张(订单号:201310261632437068、201310261635247162、201310261653257757)自10月28日起关注该航班每日的起降情况,发现连续晚点,直到11月3日,发现该航班近30天晚点率高达90%以上,因此决定更换航班。考虑到航空公司晚点退票需全额退还票价及费税,为了减少其损失,避免因我们不乘坐而造成机票浪费,我于3日在海南航空网上进行了晚点退票申请操作。
11月7日我的账户收到海南航空退还的费税,每张170元,而票价未退。但实际情况是11月4日H7122次青岛到深圳航班晚点30多分钟。可笑的是海南航空给予的答复是11月3日当天未晚点,按此说法虽然11月4日飞机没有按照预定时间起飞晚点了,但不能说航班晚点,只能说11月4日该航班才晚点。
另外该航空公司对退票审核完全自说自定,顾客缺乏知情权,在不通知本人的情况下,直接否定我的晚点退票请求,按照自愿退票进行操作。而且客服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居然直接说不了解相关国家规定(6272号话务员),当要求转接其他部门时,又告知没有电话、领导忙不能接电话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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