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6日在“酷讯旅游”(www.kuxun.cn)购买11月8日上海-赣州机票(航班MU2994),其下代理商“114机票网”在乘机人不知情情况下向其出售了多段航程的联程机票(11月8日上海-赣州机票为其中一段,其他段次航班非本人所需),并且未在支付和出票前告知乘机人实情(即以乘机人名义购买了这多段行程机票)和转嫁承担的费用,而“酷讯旅游”网站显示所购买上海-赣州MU2994航班票折扣约为7折(票价574,原价810)。其后,本人因行程变化需退票,并于起飞前七日提起退票申请,第一次联系被告知票价一份不退,经多次交涉,又被告知要按票价80%收取退票手续费,同时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将本人的退票申请拒绝处理,本人不得不于11月4日重新提交退票申请。酷讯旅游网监督管理不力,处理效率低(11/1投诉,目前仍未解决,并擅自拒绝退票申请),多次致电投诉处理未果,将本人推给代理商解决,使得乘机人额外支付时间成本和由此增加的手续费(从起飞七天前的20%增加为80%)。
备注:
上航/东航退票改签规则为(可在东航网站上查询):
6-9折扣机票,在航班起飞七天前,退票手续费为票面价格的20%(下同);七天-起飞前两小时退票手续费30%;
6折或5.5折以下特价票,起飞七天前退票手续费40%;七天-起飞前两小时退票手续费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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