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8月24日乘坐国航航班CA4375由成都至三亚,到达后发现随行新秀丽行李箱右后轮与箱体链接部分被损坏,连接处三分之二被损毁已经破损,无法使用,在三亚机场国航代理处与当日值班工作人员刘先生确认相关情况,刘先生电话通知国航三亚办负责人李小亮先生,经刘李两位协商,告知解决方案为赔偿人民币300元,本人明确表示不同意其解决方案,后告知同意支付人民币300元赔偿同时,再送一个布制行李箱,本人也明确表示不能接受,并告知当值刘先生,本人所用的是新秀丽的箱子,我只希望国航可以修复好我的行李箱,后电话协商无果,当值刘先生应要求出具证明一份,并告知国航投诉电话,由于已经是25日凌晨,故只能先行离开机场,由始至终没有见到国航的相关负责人.
8月26日上午,本人致电国航服务热线投诉,反应相关情况,并告知不接受人民币300元的赔偿,要求修复新秀丽行李箱,当天下午接到来至0898-88289126 的电话,将之前的处理意见又重复了一遍,问是否同意接受人民币300元的赔偿,在本人表明不接受之后又问是否接受人民币300元赔偿同时,再送一个布制行李箱,(我希望国航在处理投诉时可以详解清楚相关细节,免得浪费大家时间),我只好再次明确表态不接受,并提出质疑,国航是无论什么行李箱破损都只赔偿人民币300元吗?300元买的箱子赔偿300元,我这快4000元的箱子也赔付300元?对方刘小姐表示,还有一种解决方案,就是按箱子的净重来赔偿,1公斤100元,本人告知刘小姐,新秀丽的箱子是以轻便著称的,我不同意,而且我不是卖箱子,我要求修复,在本人明确表态后,国航的投诉处理就告一段落了,直至今日9月4号,在无任何人与本人联系,而且本人曾与8月30日再次致电010投诉热线,依旧无人处理此事
【中国质量万里行声明】:本栏目下的消费者投诉文章,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不承担责任。 |